自2007年9月我司承接深圳迈瑞总部大厦(地下3层、地上37层,总面积12万平方米)以来,我司就受到了自称“中国专利发明第一人”的邱则有先生的反复诉讼和反复撤诉,以及多次所谓的律师函、警告函的骚扰和威胁。前18场诉讼均以邱则有开庭后主动撤诉收场,最后一场于2010年12月21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10}鄂民三终字第69号):大成空间公司生产的产品未落入邱则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均不构成对邱则有专利权的侵犯。驳回邱则有的诉讼请求,并判令邱则有承担一审、二审的全部费用。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值得说明的是三年多来,邱先生用6项“专利”多次对本公司进行长期的打压、诉讼,尽管每次真正到开庭时间就主动撤诉,但还是给我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阻碍了我司的顺利发展和壮大。令人欣慰的是,这最后的终审判决结果充分表明了法律的客观和公正,也表明了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终究难得成功。更可喜的是,涉案的6项专利在诉讼期间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全部或部分无效,其专利的垃圾性可见一斑。
从此,我司走上了一条健康的自主发展之道。